为全面总结和展示国家教育行政学院办学历史和成就,弘扬学院文化,现公开征集国家教育行政学院校史馆建设概念设计方案。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概况
(一)项目名称:国家教育行政学院校史馆建设概念设计方案
(二)项目地点:北京大兴区国家教育行政学院专家公寓一层
(三)设计范围:设计面积约450㎡
二、方案内容
本次征集校史馆建设概念设计方案应尽可能详细,包括(但不限于)以下主要内容:设计理念和思路、展陈布局和流线、展室空间设计与空间效果图、多媒体演示互动、设计说明、材质说明、项目概算。
展厅内计划运用的互动多媒体项目应提供说明、演示视频或文字图解。
三、方案要求
(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结合中国共产党百年干部教育培训历史,讲好“三史”,新中国教育改革和政策发展历史,教育系统干部教育培训史,国家教育行政学院奋进史。突出学院特色和文化。
(二)因地制宜合理分区,单个展厅主线清晰,各展厅之间风格协调,过渡自然,流线简洁顺畅。
(三)坚持“小而精”的设计理念,网络空间与实体空间相结合,在展厅设计上合理安排历史和现状,体现现代感和前瞻性,充分利用现代科技手段,兼顾方便展陈更新的展陈材料,同时留有后续发展成果展现的空间。
(四)设计方案图纸应同时提供纸质版和电子版,不符合格式要求的视为无效。
1.纸质版按下面的规定装订成册,应为A3横版缩印本,一式7份,铜版纸打印。内容应包含全套设计资料,包括:
a.封面、目录:封面写明方案名称、编制年月;
b.设计说明:包括设计依据、设计构想等;
c.彩色总平面图;
d.展馆设计效果图:角度表达应齐全;
e.重要部位效果图;
f.参观流线分析图;
g.材质说明;
h.工程量及投资估算;
2.提供重要场景效果展板1套,数量不限。
3.电子版中的文本文件采用PDF格式文件,图片文件采用png格式,应为大尺寸原图。
四、资质要求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二)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装饰工程设计专项乙级及以上资质。
(三)参加征集活动前三年内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和“中国政府采购”网站(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四)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
上述资质证明材料须在报名时提供加盖公章的复印件,在现场演示陈述会时同步查验原件。
五、报名及方案提交方式
(一)请设计单位于2022年10月10日8:00—10月15日18:00,将《国家教育行政学院校史馆展陈概念设计方案报名表》、相关资质证明材料和其他设计单位认为有必要提供的材料电子版发送至指定电子邮箱:xsg_naea@163.com,逾期不予受理。上述资料审查通过后,由院方发送项目相关材料,以供方案设计时参考。
(二)院方将组织集中答疑和现场勘察工作,具体时间另行通知。如有需要请提前报名,并根据院方疫情防控相关规定提供有关证明材料。
(三)设计单位须于2022年 11月8日17:00之前,将纸质材料和光盘邮寄至国家教育行政学院图书档案馆(校史馆),逾期或不符要求将不予接收。
六、相关声明
(一)设计方案必须原创,如涉及知识产权等任何争议或法律纠纷,由设计单位负责,院方不承担责任。
(二)院方将从所有应征方案中最终遴选不超过5个方案,并向每个方案支付设计费人民币1万元。以上款项需由设计单位提供合法票据。未入围方案院方不支付费用。
(三)院方对所有应征方案拥有所有权及使用、修改和整合的权利。遴选结束后,院方将组织入围的设计单位召开现场演示陈述会,现场演示陈述会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四)设计方对院方所提供的资料不得以任何形式向第三方提供、查阅、使用及转阅,资料中所涉及的文字、图片、数据等均属国家教育行政学院所有,未经同意,不得他用。
(五)本公告的最终解释权归国家教育行政学院所有。
七、联系方式
联系人:吴子璇 毕学军
电 话:010-69248888-3224或3335
电子邮箱:xsg_naea@163.com
附:《国家教育行政学院校史馆展陈概念设计方案报名表》
报名表.docx
国家教育行政学院
2022年10月9日